2008年7月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发“红包”不如完善社保体系
郭立场

  东莞要拿1.2亿给12.2万低收入市民发生活补贴的决定刚公布时,曾一度被讥为作秀,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荒诞剧。现在,这个“红包”的派发工作正在进行中,东莞市政府也卷入了舆论漩涡:究竟是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还是补助困难户?究竟是作秀,还是真心落实?究竟是合理合法,还是违规操作?各方对此事的争论从未停歇(7月8日《南方日报》)。
  无论如何,地方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行为应该得到鼓励和肯定。而政府“分红”的实施,也确实可以视为执政为民的表现,为政府“加分”。不过,“分红”固然可行,但目前的做法毕竟是随机性的,从长远来看,还应着力于完善财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减震器、安全网和内在稳定器。公共财政应为国民提供均等的致富机会,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充满活力,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良好的环境。在“贫穷——富裕”的路径中,公共财政通过在公共教育方面的投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支出体系,给公民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而在“富裕——贫穷”的差距中,公共财政要保障充分的竞争,防止“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给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扩大了社保对象范围,并适当提高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就是在这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很低,特别是,现在我国还有很多困难企业的职工及农村居民未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一旦遇到大的家庭变故如疾病、天灾等,就可能使他们陷入绝境。因此,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同时,政府必须时刻牢记“兼顾公平”,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都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故而,我们当前的目标,不应满足于发“红包”,而应当致力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建立起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